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, 哈桑坎坷的身世使得他不得不时常承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奚落。 阿米尔对他抱有深厚的同情。 请您继续收听长篇是小说《追风筝的人》。 作者:卡勒德·胡塞尼 演播:徐涛 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,没有产科医生,也没有麻醉师, 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。 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, 身下什么也没垫着,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。 莎娜芭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, 因为,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,哈桑也是不改本色——他无法伤害任何人。 几声呻吟,数下推动,哈桑就出来了。脸带微笑地出来了。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,那人又到处宣扬, 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,瞥见那兔唇,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。 “看吧,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,他可以替你笑了!” 莎娜芭不愿抱着哈桑,仅仅五天之后,她离开了。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, 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, 来自巴米扬,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。 “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!”他常常这么说。 她唱什么歌呢?哈桑跟我总是问,虽然我们已经知道—— 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次了,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。 他清了清喉咙,放声唱起来: 我站在高高的山上 呼唤阿里的名字,神灵的狮子 啊~阿里,神灵的狮子,凡人的国王 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, 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,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。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。 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了第一步。 还有,在同一个屋顶下,我们说出第一个字。 我说的是“爸爸”。 他说的是“阿米尔”。我的名字。 如今回头看来,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—— 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——早已在这两个字里埋下了根源。 传说我父亲曾经在俾路支赤手空拳,和一只黑熊搏斗。 如果这是个关于别人的故事,肯定有人会斥之为笑话奇谈。 阿富汗人总喜欢将事物夸大,很不幸,这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特性。 如果有人吹嘘说他儿子是医生, 那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经在高中的生物学测验中考了个及格的分数。 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,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。 倘使有人质疑,那么,爸爸背上那三道弯弯曲曲的伤痕就是证据。 记不清有多少次,我想像着爸爸那次搏击的场面,甚至有时连做梦也梦到了。 而在梦中,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,哪个是熊。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“飓风先生”,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。 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。 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,身材高大,孔武有力, 留着浓密的小胡子,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,跟他本人一样不羁; 他双手强壮,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; 并且,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,黑色的眼珠一瞪,会“让魔鬼跪地求饶”。 爸爸身高近2米,每当他出席宴会, 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,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。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,也是引人注目。 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,用毯子盖住头, 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,依然穿墙越壁而来, 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。 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?我不得而知。 要是能见到我的妈妈,我还有一长串问题要她解答。 在1960年代晚期,我五六岁的样子,爸爸决定建造一座恤孤院。 故事是拉辛汗告诉我的。 他说爸爸亲自设计施工图,尽管他根本没有半点建筑经验。 人们对此表示怀疑,劝他别犯傻,雇个建筑师得了。 当然,爸爸拒绝了,人们大摇其头,对爸爸的顽固表示不解。 然而爸爸成功了,人们又开始摇头了, 不过这次是带着敬畏,对他成功的法门称赞不已。 恤孤院楼高两层,位于喀布尔河南岸,在雅德梅湾大道旁边, 所耗资费均由父亲自己支付。 拉辛汗说爸爸独力承担了整个工程, 工程师、电工、管道工、建筑工,这些人的工钱都是爸爸支付的。 城里的官员也抽了油水,他们的“胡子得上点油”。 恤孤院工程耗时三年,盖好的那年我八岁。 我记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, 爸爸带我去喀布尔以北几英里远的喀尔卡湖。 他让我叫上哈桑,但我撒谎,说哈桑有事情要做。 我要爸爸全属于我一人。 再说,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, 他的石头跳了八下,我用尽力气,也只能跳五下。 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, 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,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。 我和爸爸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, 只有爸爸跟我,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—— 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。 湖水澄蓝,波平如镜,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。 每逢周五,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,在阳光下度过假期。 但那天不是周末,那儿只有我们——爸爸和我, 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,我听说他们叫“嬉皮士”。 他们坐在码头上,手里拿着钓鱼竿,脚板在水里晃荡。 我问爸爸,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, 但爸爸没有回答,只哼了一声。 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,翻阅着一叠手稿,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。 我吃一口鸡蛋,告诉爸爸,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, 要是吃下鸡蛋壳,就得将它尿出来。 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,爸爸又哼了一声。 我咬一口夹饼。 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,用手拍拍另一人的后背。 远处,在湖那边,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, 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。 “我想我得了癌症。”我说。 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,爸爸抬头, 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, 我所能做的,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。 第二天,在恤孤院外面,椅子没有来客多。 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。 那天刮风,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大礼台, 爸爸坐在上面,我坐在爸爸后面。 爸爸身穿绿色套装,头戴羔羊皮帽。 演讲当中,风把他的帽子吹落,人们开怀大笑。 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,我很高兴, 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,我的爸爸。 爸爸转过身,对着麦克风说, 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,人们又大笑起来。 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,大家站起来,欢呼致意,掌声经久不息。 接下来,来宾与他握手。 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,也跟我握手。 我为爸爸自豪,为我们骄傲。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,人们总是说三道四。 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,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。 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: 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,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。 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,两家药房,还有一家餐厅。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,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—— 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,爸爸娶了我妈妈,索菲亚·阿卡拉米。 妈妈受过良好教育,无论人品还是外貌,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。 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文学,祖上是皇亲贵胄。 这让爸爸十分高兴,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妈妈为“我的公主”。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,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。 当然,问题在于,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。 至于什么是黑,什么是白,全然由他说了算。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,你若爱他,就必定会怕他,甚或对他有些恨意。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,上伊斯兰课的毛拉叫法修拉, 个子矮小粗壮,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,声音嘶哑。 他教导我们,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益处,还有朝觐的责任。 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的复杂仪式,要我们背诵《可兰经》。 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,总是强调—— 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—— 他说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,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。 一天,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,喝酒是极大的罪过, 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(审判日)得到惩罚。 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,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。 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,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。 人们把烈酒称为“药”,到特定的“药店”购买,用棕色纸袋包着。 他们将袋子扎好,以免被看到; 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, 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。 我们在楼上,爸爸的书房——那个吸烟室里面, 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。 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,自斟了一杯威士忌。 他边听边点头,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。 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,把酒杯放下,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。 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。 爸爸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,又呼出来, 气息嘶嘶作响,穿过他的胡子,似乎永无止境。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,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。 “我知道,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。” “可是,如果他说的是真的,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,爸爸?” “嗯。你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?” “想。” “那我会告诉你,不过首先,你得知道一件事情,阿米尔, 那些白痴大胡子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。” “你是说,你是说法修拉毛拉吗?” 爸爸拿起酒杯,冰块叮咚作响。 “我是说他们全部,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,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。” 我咯咯地笑起来。 想到爸爸在猴子的胡子上撒尿,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为是,那场面太搞笑了。 “除了用拇指数念珠,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,他们什么也不会。” “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,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。” “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。” “够了,不说这个了。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,我会告诉你。你在听吗?” “是的。”我说着,试着抿紧嘴唇, 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,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,惹得我又咯咯地笑了起来。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,仅仅这样,我就止住了笑声。 “我的意思是,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。你觉得你做得到吗?” “是的,亲爱的爸爸。”我低声说着, 不止一次,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,这真是叫人惊奇。 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——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, 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——而我这个笨蛋,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。 “很好,”爸爸说着,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, “现在,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,罪行只有一种,只有一种。 那就是偷窃,其他罪行都是偷窃的变种。你明白吗?” “不,亲爱的爸爸。”我多希望自己能懂,我不想让爸爸失望。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,那又刺痛我了,因为爸爸不是没耐心的人。 他总是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家,留我独自吃饭,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。 我问阿里“爸爸在哪儿,什么时候回来”, 虽然我知道他在建筑工地,看看这儿,检查那儿。 难道那不需要耐心吗? 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里面的孩子, 有时甚至希望他们统统随着父母一起死掉。 “当你杀害一个人,你偷走一条性命, “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,夺走他子女的父亲。 当你说谎,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。 当你诈骗,你偷走公平的权利。你懂吗?” 我懂。爸爸六岁那年,有个窃贼在深夜溜进爷爷的房子. 我的爷爷,一个万众景仰的法官,发现了这个窃贼, 但是那个贼割开他的喉咙,立刻要了爷爷的命——夺走了爸爸的父亲。 翌日午前,当地居民抓住了那个凶手, 人们发现他是来自昆都士地区的流浪汉。 在午后祈祷仪式开始之前两个小时,凶手被吊死在橡树上。 告诉我这件往事的,不是爸爸,而是拉辛汗。 我总是从他人口里得知爸爸的事情。 “阿米尔,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。 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, 一条性命也好,一块馕饼也好,我都会唾弃他。 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,真主也救不了。你明白吗?” 我发现爸爸痛击窃贼这个主意让我既兴奋又害怕。 “我明白,爸爸。” “如果说有什么真主的话,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, 而不是来关注我喝烈酒。好了,下去吧。 说了这么多关于罪行的看法,我又渴了。” 我看着爸爸在吧台斟满酒杯,心里想着, 要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? 因为真相摆在那儿,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。 为什么不呢? 毕竟,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,他美丽的公主,不是吗? 我所能做的,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一点。 但我没有变得像他,一点都没有。 父亲一心想将阿米尔培养成像他一样的强悍男子汉, 但钟爱诗歌与小说的儿子却令他很失望。 相比之下,哈桑倒是更能得到父亲的赞赏。 这使阿米尔心生嫉妒, 进而影响到了他与哈桑之间的友谊, 欢迎您明天同一时间继续收听长篇小说《追风筝的人》。